1、申请换证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资质评审机构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换证申报表》(请登录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以下简称《换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评审机构依据有关工作规范,组织文审及现场审核工作。
2、您太紧张了,你的证通过继续教育以后还是可以延期的,2008的没有问题,2006年的都延期到了2012才过期呢,不过你要赶快进行继续教育了,好象这个月是2010考试的最后一个月,要不就真OVER了,你可以到中国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联盟去看看相关政策。
3、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可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另行发布)确定申请的资质级别。
4、换 证 获证单位应提前做好换证工作的准备,最迟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相应的 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出更换证书申请。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委托相应的认证机构承办换证审查事宜。对二级获证单位的换证审 查,由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委托相应的认证机构具体实施。
5、理论是四年有效期,但实际以工信部人工按时间按批次安排换证审核,所以大概换证审核时间在三年至四年之间,因为在四年内要过了审核才算数。我在“IT建设人才网”挂靠多次,把这些都给搞得太明白了,快成专家了。
1、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共分为四个等级。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系统工程质量,信息产业部从2000年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1、所有从事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资质认证,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证书的集成单位。信息产业部负责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认证机构、发布标准和审批结果。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与评审工作,认证人员需具备公正科学的素质。
2、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4、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二章 认证组织管理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建筑单位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建设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四级。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2、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包括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这四种资质,下面就对这四种资质分别做简单介绍。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